一、指南背景与适用范围
交通运输行业是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领域,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0%左右。为规范陆上交通运输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,国家发改委编制了本指南,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公路客运、公路货运、城市公交、出租车等陆上交通运输运营的企业。
适用企业类型包括:公路客运企业、道路货运企业、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、出租汽车运营企业、物流运输企业等。拥有自有运输车辆超过50辆或年燃料消耗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,应依据本指南开展核算。
二、核算边界
2.1 直接排放(Scope 1)
- 车辆燃料燃烧排放:汽油车、柴油车、LNG/CNG车辆燃料消耗产生的CO₂排放
-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:场内叉车、装载机等设备燃油消耗
- 固定设施排放:停车场/场站锅炉、发电机等固定燃烧源
- 制冷剂逸散:车辆空调系统和冷链运输车辆制冷设备
2.2 能源间接排放(Scope 2)
- 场站、调度中心、办公区域外购电力消耗
- 电动汽车充电电力消耗
2.3 边界特殊规定
租赁车辆、挂靠车辆是否纳入核算边界,取决于运营控制权的归属。企业对车辆具有运营控制权的(包括自有和租赁),应纳入核算;仅提供信息服务或撮合交易的(如平台型网约车平台对合作司机),可不纳入。
三、核算方法与公式
3.1 移动源燃料燃烧排放
方法一(基于燃料消耗量):
公式:E_mobile = Σ(FC_i × NCV_i × EF_i × GWP_CO2_correction)
- FC_i:第i种燃料消耗量(升或千克)
- NCV_i:第i种燃料低位发热量(TJ/千升或TJ/t)
- EF_i:第i种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 × 氧化率
方法二(基于行驶里程):
公式:E_mobile = Σ(VKT_j × EF_vkm_j)
- VKT_j:第j类车辆的行驶总里程(万公里)
- EF_vkm_j:第j类车辆的单位里程排放因子(tCO₂/万公里)
3.2 固定源燃烧排放
公式:E_stationary = Σ(FC_k × NCV_k × EF_k)
3.3 外购电力排放
公式:E_elec = AD_elec × EF_elec
3.4 制冷剂逸散排放
公式:E_ref = Σ(Charge_i × Leak_rate_i × GWP_i)
四、活动数据获取
- 燃料消耗量:加油站加油记录、加油卡系统数据、燃料采购发票
- 行驶里程:GPS车载终端数据、车辆里程表读数、调度系统记录
- 车辆信息:车辆登记台账(车型、燃料类型、载重等)
- 电力数据:场站电费单、充电桩计量数据
五、排放因子选择
指南提供了各类燃料的缺省排放因子,包括汽油(低位热值约44.3TJ/千升,含碳量约18.9tC/TJ)、柴油(低位热值约43.0TJ/千升,含碳量约20.2tC/TJ)、天然气等。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实测值替代缺省值。基于行驶里程的排放因子需区分不同车辆类型(重型/中型/轻型/微型,客车/货车等)。
六、报告要求
报告应包含:企业基本信息、车队规模与构成、核算边界说明、排放源清单、活动数据及来源说明、排放因子选取说明、分车型排放量计算、年度排放总量汇总、碳强度指标(如吨公里碳排放、百公里油耗等)、数据质量管理说明、不确定性分析。
💡 数晰碳排放管理系统:碳合规的数字化利器
广州数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碳排放管理系统,覆盖碳核算、碳足迹、碳交易全流程:
- 一键碳排放核算:内置国家标准排放因子,自动计算Scope 1/2/3
- 产品碳足迹追踪: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链路碳足迹管理
- 碳配额管理:实时跟踪配额使用情况,优化碳交易策略
- 合规报告生成:支持全国碳市场报告格式、ESG报告数据导出
了解更多:www.sxiai.cn
📞 联系我们
如需了解更多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,欢迎联系:
- 市场合作:赵先生 131-8919-5857(市场总监)
- 技术咨询:麦先生 186-6563-2270(技术总监)
- 公司网站:www.sxiai.cn
